最新印发!江西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
发布时间:2025-07-07 10:18:30 来源:“江西省人民政府”微信公众号

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江西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的通知

赣府厅字〔2025〕20号
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:

  《江西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2025年7月1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江西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

(2025-2027年)

  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,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。为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(2021-2030年)》,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,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,营造良好的家庭、学校、社会育人环境,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
  一、工作目标

  到2027年,建立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负责、社会广泛参与、学校家庭尽责尽力”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机制,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活动有阵地、服务有队伍、经费有保障,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,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质明显提升,儿童青少年社会认知和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
  二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心理健康工作体系

  (一)优化学校心理服务体系。逐步推进各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和学校家庭教育中心等建设,通过配置专(兼)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发挥校医和保育人员心理服务作用,以及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优化学生心理健康服务。系统开展学生自我认知、人际交往、情绪调适、生涯规划、社会适应等方面教育,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。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在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培训上给予政策倾斜支持。加强线上线下联动,构建班主任(辅导员)、专兼职心理教师、儿童青少年精神(心理)科医师三级心理健康守门人服务体系,开展接力式服务,推动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。(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中医药局等及各市、县〔区〕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。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、县〔区〕人民政府,不再列出。)

  (二)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。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活动阵地,整合社会资源,搭建心理服务平台。规范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,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、社会组织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衔接递进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。开展“医教结合”心理健康促进工作,完善学校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和绿色转介通道。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,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试点工作,通过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文明办、省民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构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。推动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心理门诊设置全覆盖。加强精神科(心理科)病房设置和床位设置,加强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(心理科)设置,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。国家级、省级精神医学临床重点专(学)科数量有所突破,建设省、市级儿童青少年心理(医学)中心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三、提升专业化综合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

  (四)提升专业服务能力。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、基层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培训等。适当提高高校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专业硕士和本科招生人数,加强心理学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。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班主任(辅导员)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,将心理健康教育、学校社会工作内容纳入教师培训内容。教师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、心理辅导与咨询、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,应当纳入教学考核评价、职称评聘成果认定或者学术性评价内容。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、专家服务团建设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五)提升热线服务能力。加强省“12355”青少年服务热线平台建设,强化心理援助热线工作人员培训,打造“打得通、找得到、能管用”的儿童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。畅通省、市、县三级及各部门心理援助热线联系,建立个案帮扶、线下联动、医疗转介机制,强化心理危机干预,加强部门协调,畅通转诊渠道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团省委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公安厅、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六)提升应急援助能力。教育、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,并制定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预案,组建省、市、县三级儿童青少年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队伍,加强队伍培训、演练。强化对心理咨询中心、医院急诊室、基层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心理危机干预专业知识培训,提高对儿童青少年自伤、自杀等心理危机的识别预警能力。畅通暴力欺凌、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,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儿童青少年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。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事件新闻报道的指导规范,严格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四、提供全流程全链条的心理健康服务保障

  (七)提供全面可及服务。充分利用儿童福利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心理咨询室和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,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服务。加强0-6岁儿童神经心理行为发育情况、学龄期学习和行为问题的监测和评估,依法经监护人同意后对初筛结果异常的儿童开展复筛和诊断。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,定期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测评,构建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,发现学生心理、行为异常的,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积极干预。督促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,做好家庭教育指导,关注儿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,加强亲情陪伴,尊重和维护儿童青少年人格尊严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八)优化重点疾病筛查诊疗康复服务。推动儿童孤独症防治工作关口前移,实施0-6岁儿童孤独症早筛早诊早治项目,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,规范康复机构管理,加强康复质量监测评价,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。聚焦儿童青少年焦虑抑郁、睡眠障碍、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、强迫障碍等非重性精神障碍,强化“预防、治疗、管理、康复”全流程服务,探索儿童青少年焦虑抑郁、睡眠障碍、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、强迫障碍治疗康复模式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医保局、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九)加强重点儿童青少年群体心理关爱。学校对贫困、留守、单亲、残疾等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并在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,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、高三学生开展心理辅导。做好严重不良行为及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的未成年人、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、刑释青少年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心理关爱服务。(省教育厅、省司法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)强化宣传教育引导。充分发挥共青团、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组织作用,积极开展同伴教育,增强同伴支持。结合“最美家庭”“家庭文化节”等主题活动,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。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应对能力,保持健康心理状态。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,提高全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。(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、省体育局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关工委、省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纳入平安江西、健康江西建设重要内容,深化部门协作、社会动员、全民参与,压实部门、学校、社区、家庭四方责任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心理健康工作局面。要总结推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,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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